猴子把主人的鞋子脱了,围观群众被逗得哈哈大笑。 见习记者 李秋艳 李贝贝 摄 |
信阳消息(见习记者 李秋艳)2月20日下午,一位自称来自南阳的耍猴艺人,在胜利路步行街当街进行耍猴表演,引来不少路人围观。
4只猴子灵活乖巧,在主人的一声令下站成一排,表演起左转右转,在主人的频频“挑衅”下,大猴子顽皮地脱去主人的鞋子,在猴子之间相互传递,引来观众阵阵笑声。有人扔东西过去,猴子们也会捡起来再给你扔过来,但如果扔的是钱,训练有数的猴子就会熟练地捡起来递给主人。
娱乐之余,有市民就开始议论了,“猴子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吗?这岂不是违法的?”一位围观的群众说道。
那么当街耍猴到底是不是违法行为呢?记者电话将此事反映给了浉河区森林派出所,工作人员董伟告诉记者,猕猴确实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要想驯养必须持有林业部门办理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当街表演则需持有《展演许可证》,至于当街耍猴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他们还需要过去盘查之后才能给予答复。
两个小时之后,董伟电话通知记者,经过他们盘查,步行街耍猴人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所以在饲养繁殖猴子这一方面并不违法,但是却没有《展演许可证》,由于国家对无证公共场合耍猴的行为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所以浉河区森林派出所对耍猴人进行了驱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