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20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向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067件,办结23289件,同比分别上升36.21%和23.24%。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结4246件,同比上升12.57%。

在刑事犯罪方面,201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3029件,判处罪犯3505人。

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杀人、绑架、强奸犯罪205件234人,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件63人;审结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56件975人;加大对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犯罪602件616人;审结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84件124人;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165件282人。

民事纠纷方面,全市法院在2012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4402件;行政案件方面,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87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189件,支持行政机关治理治安、工商、土地、城建、环保等违法行为210件;在破解执行难方面,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380件,实现债权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