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规范,网友们给予各种各样的恶猜,多认为是某些地方政府贪腐官员打着保护隐私的幌子,保护非法所得,利用手中执掌的权力而制定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也难怪,在因房事频发的敏感时刻出台这样的规范,怎么看也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无论网友如何吐槽,只要规范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运作,其实都无可厚非,因为贪腐要整治,公民的隐私也需要保护,这两点并行不悖。但最让人不解的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喊了许多年不见任何实质性行动,严禁“以人查房”的保护性规范却一夜之间风风火火出来了,这样的选择性制度出台,让民众情何以堪?更为关键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旦运行开来,公示其所有的房屋产权应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之列,但严禁“以人查房”显然是跟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对着干,这样的规范,摆出了一副制度打架的招式,而且先下手为强,是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公然挑衅。陶小莫/图 王广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