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难办—— 最终得办理

市民杨女士反映,其购买的房屋由于购房收据未换成购房发票,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安排市房产管理中心(电话:6228911)办理。经查,杨女士反映的房产属于信阳市身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此公司于2009年被吊销资质,已注销多年,无法补开购房发票,导致杨女士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针对此情况,市房产管理中心按照杨女士提供的返迁安置房购买协议和原申发公司收款收据、完税票据等办证要件,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居民用水困难——

最终得解决

光山县光南路廉租房紫水小区居民李先生反映,该小区用水困难,每周仅供一次水,导致多户居民生活不便,请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安排光山县政府(电话:8858266)办理。经查,李先生所反映小区处于县城供水管网最末端,在供水高峰期时,该小区供水能力相对不足。针对此情况,经县公用事业局积极协调,县自来水营运所已安排专人每天为该小区送两次水,基本保障该小区正常用水。目前,罗山县正加快建设新水厂,争取逐步解决县城部分居民用水不便问题。

村民私占耕地——

最终得查处

息县关店乡村民栗先生反映,该村有三人占用街村优质良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租用推土机将栗先生等村民家的土地强行推平,请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安排息县政府(电话:5951071)办理。经查,2011年息县淮干关店乡防洪工程规划后,由关店乡街村四组陈某和街村三组关某朝、关某东负责此项目建设,三人非法转让土地情况属实。针对此情况,息县国土资源局已分别对此三人立案调查,于2012年9月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2年12月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该案件依法移交县公安机关。目前,县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进行调查,三人已停止施工行为。经回访,反映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不符低保标准——

最终被取消

罗山县子路镇朱湾村村民陈先生反映,该村村民陈某某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一直享受低保,请求有关部门查处。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安排罗山县政府(电话:2178559)办理。经查,陈某某住房条件较好,且夫妇承包土地10余亩,其中8亩已改造成养鱼塘,年卖鱼收入近万元;同时还享有年粮食补贴近千元、石山口库区移民补助款每年2600元、农村低保每月174元。鉴于陈某某家庭人均收入已高于县农村低保标准,不具备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县民政部门已取消其低保待遇。 (值班记者 曾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