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一级人代会、政协会陆续召开,各地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备受关注,“节约”“勤俭”成媒体报道的热词。

以餐饮为例,我国每年浪费的食物蛋白质就达800万吨,相当于2.6亿人一年的所需;浪费脂肪300万吨,相当于1.3亿人一年所需。而一些地方利用公款海吃豪喝、耗费之大,超乎常人想象。尽管中央及地方的禁止文件不可谓不多,但是公款吃喝宴请却“从地上转到地下”,从酒楼转到了内部食堂,有些单位的内部餐厅装修堪比五星级饭店。

反对公款大吃大喝,从情感上说,既符合节俭原则,也容易得到人们的支持。但是,遏制公款吃喝浪费,不能只讲痛快淋漓,不讲切实可行。从现行法律和国情来讲,给公款吃喝定罪并非水到渠成,因为《刑法》强调的是罪刑法定,首先需要明确很多概念。比如什么是公款、公款的使用范围、用途、额度等问题,这些很难界定。

如要根治公款吃喝浪费这个顽疾,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增加公务接待的透明度。在日美欧发达国家,每年年初,所有花费包括公务接待,都会向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经费会详细到每一桌饭菜,甚至一道菜的价格,而不是一个笼统的办公费用。政府财政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给行政首脑,最后再递交给立法部门批准。财政预算得到立法部门批准后,就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

我觉得,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内国情,建立健全一套严格的公务消费阳光财务机制已迫在眉睫。包括财务标准、审批和监督制度,同时细化到每个接待人和被接待人的费用标准。倘若能做到这些,无疑会比道德上的批评更显成效。

(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