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徐大利)日前,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迎新春廉政执法监督员座谈会。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向该院聘请的廉政执法监督员通报了2012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法院按照“持续求进、务实发展、积极作为”的总要求,坚持“贵在鼓劲、贵在学习、贵在执行、贵在尽责”的总方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一是狠抓执法办案,在维护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067件,办结23289件,同比分别上升36.21%和23.24%。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结4246件,同比上升12.57%。二是深化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积极开展“千名法官访千企”活动,共调研走访企业1106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建议846条,受到企业界好评。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行人民法庭“便民小黑板”,集中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办理活动,办结此类案件91件,为155名进城务工人员讨回薪金,并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一次性为农民工等当事人发放执行款3496万元。四是完善审判管理,在提升质效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限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及审判绩效管理,充分发挥“以管人促管案、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的综合效应。2012年,反映审判质效的多项指标持续上升,审判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五是发挥司法引领,在化解矛盾上取得新成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6.12%。办结各级领导机关批办件416件,其中,进京非访息诉率达100%。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增强能力上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息县人民法院姜辉被评为“全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商城人民法院卢颖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我市法院是全省唯一荣获“双十佳”的法院。2012年,省法院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公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第9位,同比上升3个位次。七是自觉接受监督,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始终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向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报告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政协视察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件,从社会各界聘请145位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座谈会上,与会的廉政执法监督员一致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和谐,全市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法官队伍和人民法院的形象持续好转。同时,廉政执法监督员们还就民事调解、人民陪审、巡回审判、人民法庭、执法监督等工作,以及如何确保裁判公正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