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要求我市教育部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2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视察。视察发现,我市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市政府已经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了《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来加以解决。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年来,我市改扩建中小学500多所,新建中小学近百所,对全市近50所中小学进行改造。目前,全市每个乡镇都有初中、3至5所中心小学,每个村也都有完整小学或者教学点。在城区改造和商品房开发中,部分开发公司也按照法律要求规划建设了中小学校。

视察中也发现了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在硬件方面,“部分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依然很差,部分农村及偏远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水平仍然偏低,部分学校缺乏教学设备,体音美教学设施简陋,部分农村教学点无教师周转宿舍。”与此同时,择校一直是困扰诸多学校的一个大问题,部分农村小学只有几十个人,而城区小学则人满为患。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视察报告中指出,息县有一所小学平均每个班级达到108人。此外,由于待遇、生活方便等问题,在乡镇特别是农村教学点,教师队伍流动较大,存在着有课无人上的现象。

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在市政府工作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在审议意见中,市人大常委会在资金、配套设施建设、学校布局、教学水平等方面提出要求:“积极向上级争取转移性支付规模,重点提高薄弱县区的义务教育保障能力;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和改造城乡薄弱学校,保证教学设备、体音美设施等资源配置的基本均衡;合理规划、调整中小学布局,在城区扩容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以法规化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发挥名校辐射作用,鼓励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协同发展,增加优质教育资源,逐步缓解大班额现象;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改善其生活条件,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努力打造一批名校长队伍,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