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勇)2012年12月28日,潢川县城关弋阳办事处民办育苗小学幼儿园4岁的学生黄某,因没带作业本,遭到老师的毒打。当日晚上,黄某的姥姥给孩子洗澡时发现了黄某屁股上的伤痕。

据黄某讲述,当天上午,老师知道他没带作业本后,特别生气,就让他在教室里把裤子脱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教鞭抽打他的屁股。鲍老师打了一会儿后,又换了王老师打。“当时特别疼,但是心里很害怕,也不敢动。”黄某小心翼翼地说。黄某说,因为怕老师责怪,被打后也不敢跟姥姥讲。黄某并且说,他们班的好多同学都经常被老师用教鞭抽打。在家长的追问和学生的证实下,该校的鲍老师和王老师承认了当天打黄某的事实。

事件发生后,潢川县教体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后决定,责成育苗小学让体罚学生的聘任教师写出深刻检查并予以辞退;责成该校校长写出检查,并免去幼儿园园长的职务;要求育苗小学及教师向被体罚的幼儿及家长道歉,给予慰问安抚。

同时,潢川县教体局已将此事件通报全县,并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检查,举一反三,严禁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目前,各项措施已落实,被体罚的学生已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