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工商局查获一起假冒“剑南春”白酒案件。查扣假冒“剑南春”12瓶,涉案金额5520元。
12月12日,罗山县工商局经检大队联合驻罗山县名酒厂家打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集贸市场名酒店进行联合打假,在检查中发现,楠杆镇五一集贸市场一烟酒副食门店内销售的“剑南春”白酒外包装盒字迹模糊,用手触摸该外包装盒正面标注中国驰名商标上方的线条无凹陷,执法人员在中国电子监管网上输入查扣的“剑南春”白酒外包装盒上的验证码属无效信息。经“剑南春”厂家技术人员鉴定,该门店销售的“剑南春”白酒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对查获的12瓶假冒“剑南春”白酒进行暂扣。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汪东辉 孙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