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14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目前全市范围内正在开展“关爱母亲行动”,来贯彻执行十八大精神。
日前,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关爱母亲行动”的实施方案》,号召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大中专院校和各人民团体迅速行动起来,动员社会力量,汇聚社会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爱母亲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据了解,“关爱母亲行动”以“为了母亲,为了明天”为主题,以社会参与、分级实施,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弘扬善举、表彰激励为原则,每年对130位罹患妇科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生活特困的母亲,生活特困的失独母亲,坚持养护残障子女、生活特困的母亲,生活特困的空巢母亲,生活特困的农村独女户或双女户母亲实施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关爱母亲行动”的救助金来源于企业、银行业、保险业、工商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自愿捐赠,驻信部队、高等院校集中开展“我向妈妈献爱心”特色活动的自愿捐赠,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自愿捐赠。
为了搞好“关爱母亲行动”,市红十字会建立了“信阳博爱救助金”,接受社会合法组织和个人的款物捐赠。“信阳博爱救助金”管委会根据贡献大小,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奖励。企业或个人捐赠10万元以上的,建立以捐赠者冠名的救助金,市政府授予企业“爱心企业”称号,授予个人“爱心大使”称号;单位捐资5万元以上、个人捐资1万元以上的,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单位捐资1万元以上、个人捐资1000元以上的,由市红十字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参评国家“中华慈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