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杨长喜 张继疆)“以后我还要拆他的!”12月6日,在本报《鸠占鹊巢 炒茶厂变养殖场 连遭破坏 投资商血本无归》报道见报后,记者再次来到浉河港镇黄庙村,当事人之一的李杰,对着摄像机镜头坚定地对本报记者说。他所要拆的,是他自认为是“非法建筑”的围墙。已经拆了几次这个围墙的他,跟这个围墙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呢?这事儿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内部分歧
工程款成了糊涂账
2009年,经过浉河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信阳闻莺茶叶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甄萍作出了一个投资决定:在浉河区浉河港镇黄庙村投资建茶厂,从事青叶收购、茶叶加工和销售。随后,甄萍便开始了考察工作,经过考察,她看中了黄庙村上楼组一处地方。紧接着,她与该地块两个“主人”——李杰与肖良国开始了流转洽谈工作,并于2010年1月先后与两人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面积为2亩(实际为1.56亩)。
2010年3月,时任闻莺茶叶有限公司副经理的肖国胜与建筑商严成模签订了《信阳闻莺茶叶有限公司茶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甄萍流转的土地上建设厂房。合同约定,工程款为11.5万元,其中进场支付工程款3万元。3月31日,肖国胜再次向严成模支付了3万元工程款。2010年5月,经过验收,厂房交付使用,剩余的工程款(含利息)6万元当时并未支付。但是,闻莺茶叶有限公司方面对于肖国胜所建的厂房并不满意,认为其质量、标准都存在问题,没有向肖国胜支付该项目的工程款,严成模此时也开始催要剩余款项。于是,在该笔工程款的问题上,肖国胜与闻莺茶叶有限公司发生了分歧,双方还为此发生了肢体冲突,并有几人因此而判刑。后法院判决,肖国胜应偿还严成模的6万元尾款。据浉河港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黄庙村村支书高兴平介绍,当时肖国胜以厂房作价抵给严成模当工程款。根据李杰出示的一份《看房协议》显示,严成模委托李杰看场。
据闻莺茶叶有限公司提供的一份协议显示,该公司在法院判决肖国胜赔偿严成模工程款之前,已经与肖国胜达成协议,支付肖国胜10万元工程款。但之后,李杰还是占据了他们的厂房两年多的时间,并且将自己的机器设备搬到了厂房内,准备2013年开始生产茶叶。厂房旁边的几间房子也被李杰锁上,并且自己当着当地派出所民警的面换了锁,后来也被李杰撬开,换上了他自己的锁。12月初,本报记者实地查看时,厂房内还放满了板栗壳,养的有鸡和羊(详情见12月6日《信阳晚报》)。
难辨真假
一份协议两个版本
李杰凭什么阻止闻莺茶叶有限公司进入该厂房呢?除了受委托看场之外,也得从2010年1月的那一份土地流转协议说起。不过,同一份流转协议,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版本:这两个版本的协议不同在于李杰住宅楼在所流转土地的位置不同。由浉河港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流转协议复印件与闻莺茶叶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一致,其附图显示,他们所接收流转的土地为长方形,李杰住宅楼在长方形土地外;李杰提供的协议附图则显示,该流转地块为“L”形,李杰住宅楼在土地一角。两个协议的附图说明也不同,闻莺茶叶有限公司提供的协议附图原文为:“前沿以塘边南北长35米,北边东西长30米,住宅楼旁至(自)东向西30米,住宅楼后至(自)南向北25米。”李杰提供的协议附图说明原文则为:“前沿以塘边南北长35米,北边东西长30米,住宅楼前东西长22米,住宅楼后南北长25米。”其中,闻莺茶叶有限公司提供的附图上有黄庙村村委会的盖章,但章上没有签字,李杰提供的附图上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字。
据浉河港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份附图是镇政府调解该起矛盾时拿到的,上面还没有填写流转面积。但李杰看到之后立即表示这份附图是假的。根据李杰所出具的一份由肖国胜签名的证词显示:闻莺茶叶有限公司的图是肖国胜后来改做的,村委会的公章也是偷盖的。
按照李杰提供的附图和肖国胜的证词,闻莺茶叶有限公司占了本该属李杰使用的部分土地,这也成了李杰占据对方厂房的理由之一。李杰还表示,自己曾被闻莺茶叶有限公司聘请为业务经理,有公司的文件为证。对于公司聘请李杰担任业务经理一事,闻莺茶叶有限公司总经理甄萍表示从未聘请过李杰为业务经理。公司的文件应该是当时肖国胜所做,当时公章也在肖国胜手中。
李杰作为一名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如今他作为浉河区兴福茶叶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开始创办实业;作为一家在市内开有公司,想在浉河港想投资茶产业的投资人,甄萍和她的闻莺茶叶有限公司,也希望能够做实业,造福乡里。希望有关部门积极进行协调,消除双方分歧,妥善解决双方矛盾。对于事情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