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继疆 通讯员 王永宏 张 伟)“谢谢!太感谢政府和法院了!”12月3日下午,在罗山县庙仙乡一工地现场,乡亲们拿着自己被拖欠数年的血汗钱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是罗山县人民法院正在举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10.8万元农民工工资款送到了被拖欠工资的11位农民工手中。至此,一起涉案20余人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在省、市、县三级法院共同努力下,以和解的方式得以迅速执结。
2008年12月,中石油信阳分输泵站35KV变电站线路工程,由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发包给被执行人曹某某经营的信阳市浉河区鑫安工程部建设。后被执行人将该工程的第一期施工转包给申请人吴某某组织当地民工进行施工。2009年2月,经结算,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吴某某工程款10.8万元。该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后,被执行人一直未付,申请人吴某某遂于2012年7月3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由于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因同一建设工程,并经法院判决尚欠被执行人曹某某工程款27.5万元未付,被执行人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两案执行均陷入僵局。
11月25日,罗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萍亲自带着执行局局长许朝地和案件承办人赶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翟陆专题汇报案情,商讨制订执行预案,成立执行专案小组,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对工作开展作了部署,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连夜审定了执行预案,对注意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后,信阳市、县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严格排查案件,罗山县人民法院拟曝光的这起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中案”迅速引起了省、市法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并亲自指示安排了此次执行工作。
11月26日一大早,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朝地带领案件承办人,并抽调1名法警和1名宣传工作人员冒着严寒赶赴河南国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所在地郑州)。执行人员先后查询了河南国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银行账户、所属车辆等情况,并来到该公司总部,与其负责人沟通交流,释法析理,讲明案件利害关系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由河南国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现场给付被执行人曹某某20万元工程款的和解协议。随后,执行人员又组织吴某某和曹某某进行和解,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双方最终达成了由被执行人曹某某给付申请人吴某某工程款、诉讼费共10.8万元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