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法院党组院长马萍、执行局长许朝地在罗山县庙仙乡一施工工地现场将执行款发放给农民工。

编者按

临近年关,本报多次接到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关于讨要工资和对“老赖”的投诉。

法院“执行难”是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也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工作难题。11月28日,按照省高院部署,我市正式启动了全市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结合此次活动,记者采访了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翟陆。

本报记者 黑寅升

记者: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是事关民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课题,法院在这方面都有哪些工作举措?

翟陆:近年,市委一直高度重视法院“执行难”问题。今年6月,市委书记郭瑞民专门作出指示,要求全市各单位对执行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市委部署。为有效缓解“执行难”的状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赖账户”的惩治力度。为进一步打击“赖账户”的恶意逃债行为,今年全市法院积极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活动,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赖账户”名单在我市主流媒体上进行集中曝光,形成舆论攻势。6月15日、8月30日集中两批在媒体上曝光了78名自然人和20名法人代表的被执行人名单,涉案债务总金额2996万元,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向98名被执行人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向152名被执行人发出《财产申报通知》,拘留4人,对3人实行上网通缉,2名因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集中曝光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信阳日报》评论员就此专门发表了长篇评论文章,为执行工作鼓与呼。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专项清理工作。两级法院不等不靠,对有条件的案件立即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案件及时跟进,主动汇报,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法委,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注重抓信访着力突破执行难点。首先是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张社军院长做到凡访必接、凡信必阅,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亲自听取情况汇报,亲自协调解决,使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其次,在防患未然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信访意识,案件一进入执行程序,迅速了解当事人双方情况,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制订相适宜的执行对策,做到信访苗头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信访案件。再次,在明确责任上下功夫。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实行三位一体的案件责任模式,促使办案法官下大力气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另外,我们还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对内,加强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衔接配合,形成内部合力;对外,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形成社会合力。最后,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对外公布24小时热线,随时接待投诉及对被执行人的举报,并及时出警。同时,院领导及执行局中层以上干部坚持每周三接访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由于措施有力,我市涉执信访量一直是全省较少的中院之一。

三是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不放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执行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行“两员一卡”制度,对外聘请1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对内任命1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向每位当事人发放执行廉政监督卡,形成内外监督合力,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坚持教育,从严要求。强化对干警的日常教育,切实把好法律关、程序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努力把每一案件都办成铁案。今年以来,法院执行干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涌现出一批以“爱心法官”罗山县法院执行局长许朝地为代表的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先进个人。同时,加强案件评查和通报,提高工作质效。对大要案和敏感案件,实行重点跟踪,及时督导,避免人为原因造成案件久拖不执、违法办案现象。围绕省高院绩效考评工作,强化全市主要执行工作的监管力度,每月对全市的涉执信访案访比、化解率、案件执结率、录入率等,进行通报排名,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另外,健全执行机构科学配置执行权。在全省率先增设了执行三庭,专门负责对执行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与裁判。经积极争取,今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7个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已经挂牌,正在积极筹建。执行指挥中心是集“查” “控”一体的信息化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工作新模式,能为执行工作提供现代化、信息化、高效率的技术支持,将成为破解“执行难”又一利剑。

通过不懈的努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指标始终保持全省法院前列。9月24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长根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批示:“执行难”即是热点又是难点,中院解决此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向同志们表示祝贺!望广开思路,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9月29日,市委书记郭瑞民批示: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开展执行积案攻坚,取得了显著成绩。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作为,不断实现执行工作新突破。

10月10日,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力度,有成效。

领导的批示是对我们鼓励,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期望。为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按照省高院部署,11月28日,我市正式启动全市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通过宣传发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与案件执行等措施,不断优化执行环境,积累执行经验,进一步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记者: “执行难”是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一种概括性评价,您对“执行难”问题是怎么看的?

翟陆:“执行难”现状是客观存在,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一般认为,执行难就是法院大量的生效判决、裁定不能得到顺利执行;或者认为法院裁判确定的内容必须全部得到实现,才算执行完毕。否则,就是“执行难”。这些认识中有一定的误解。大体来说,“执行难”包括两类执行案件:第一,有财产,但是找不到财产;第二,能找到财产,但是不能控制或不能分配的财产。这些案件才属于执行难。他们具有“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特殊财产难分”的特点。而形成这些“难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层面来看,一是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对一些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管,逃避、规避执行现象时有发生,这是造成“执行难”最重要的社会因素,而健全社会诚信体系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执行工作产生干扰,个别地方对外地法院执行百般阻挠,委托执行的效果不太好;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未结案中占有很大比例,致使有些案件通过努力也无法执行到位。在法院方面,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执行能力、执行方法以及执行体制等尚需改善提高。

“执行难”是一个由于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监管缺位、司法惩戒乏力等因素造成的综合性社会问题。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一要加大对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背信弃义为耻的社会风尚;二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制权威,营造人人敬畏法律、遵从法律的法治环境;三要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组织、纪律、舆论、教育等多种手段治理“执行难”,形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良好局面。这对于推进社会诚信、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发展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记者:这次全市法院开展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月”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是什么?

翟陆:我们持续开展曝光活动,就是为了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震慑和警示“赖账户”自觉履行义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舆论氛围。并同步开展“执行开放月”活动,两级法院共邀请近200名市、县人大、政协、政法委的领导,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和新闻媒体朋友,参与具体案件的执行,一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二是借助社会各界见证执行、参与执行,进一步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方法和途径。

记者:据了解,您在法院执行局干了多年,这么长时间,你一定对执行工作有很多感想吧?

翟陆:是的,我已经在法院执行局长的岗位上工作了8年。首先,我应该表示感谢。衷心感谢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其次,我想提出警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公民、法人法定义务,任何抗拒、规避执行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最后,我想表达希望。解决“执行难”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种因素,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和支持。在此,我希望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继续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这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就是我们在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矢志前行道路上的一种尝试、一项努力,也是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这一活动,搭建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平台,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攻克“执行难”,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升魅力信阳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