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汪 海)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新刑诉法第二阶段网络培训,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建国及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修改幅度很大,新增了辩护与代理、证据、案件受理、特别程序、案件管理五章,新增和修改的条文超过全部条文的80%。

为做好《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检察院系统开展了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活动,以自觉更新、转变执法理念,做好配套制度建设。

培训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国庆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改问题解读》为题,详细讲授了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热点及检察工作的应对办法,特别是对落实录音录像制度、严控技术侦查措施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