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王文荣)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司法拍卖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司法拍卖工作机制,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司法拍卖改革工作的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统一思想,创新管理,多措并举规范司法拍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三个“统一”,实现执拍分离。全市法院的司法委托案件由司法技术辅助部门统一对外委托,采用摇号方式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然后统一进入政府所属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拍卖。此举措实施近两年,社会反响很好。

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在办理对外委托拍卖前,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委托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流拍风险、费用负担等问题及时向当事人阐明,增强了当事人的风险意识。

认真落实司法拍卖信息上网制度。全市法院受理的司法拍卖案件除了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之外,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拍卖公告。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指定专人担任网站信息管理员,确保准确、及时、安全地发布信息。

加强对拍卖机构的监督,实行动态管理。对申请参与司法拍卖机构的资质等级、执业信誉、经营业绩等进行严格审查,择优选取,并公示备选机构名单。

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预防与惩治并举,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在对外委托工作中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电子全程监控,由审判执行部门主持,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引入政府所属的产权交易平台,实行“阳光拍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