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新疆玛纳斯的张先生背着两大包钱,到乌鲁木齐市一家售楼中心买房,其中15万元的首付款中有8万元是零钱。张先生介绍他们是农场开小商店的,存了4年钱,还借了7万元,凑够了给儿子付首付的钱。(11月30日人民网)

看到张氏夫妇的举动,售楼处工作人员也受到感染,连称“父母为儿子买房不容易”、“父母真的很伟大”。不过,恕我直言,父母不应这么做,这样的“伟大”父母,不做也罢。

父母之爱,体现在哺育孩子健康成长,能让孩子依靠自己承受压力、解决生计,并站立在光怪陆离的社会之上经历风雨。张氏夫妇的儿子已经读完大学并就业,而且他想靠自己买房不支持父母代劳。由此可见,孩子已经有了自立意识和自立能力,剩下的就是靠着个人的不断奋斗,挣自己的美好生活。这时候父母拿出千辛万苦攒下来的钱为孩子买房,实在超出了父母之爱的范围,等于“替”孩子生活、“替”孩子努力。

父母之爱,理当适可而止。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父母总是父爱母爱“泛滥”,看不得孩子吃苦,为子女定人生目标,为子女选学校,为子女择专业,为子女谋职业,为子女买房子,为子女找对象……把孩子的人生当作自己的人生,把孩子的生活视为自己的生活。虽然这一切以爱的名义进行,但这已经不再是爱,而是干预,干预下一代的人生选择和独立人格。

没错,现在的年轻人赶上一个尴尬的时代,工作压力大、就业难,工资水平低、房价高。但这不能成为父母干预子女的理由。改变社会的不公平、不合理,最好的办法是让年轻人发声,致力于建设公平合理的社会。这是年轻人走向社会之后的责任所在。如果社会缺陷的沟壑还需要父母积攒的零钱去填平,年轻人还能感受到自我奋斗的幸福吗?还能感受到社会不公的痛感吗?还能感受到改造社会的责任吗?恐怕很难,最终产生的可能只是“啃老族”,遇到什么问题,等父母、靠父母、要父母去解决。

中国的父母通常把孩子的生命看作自己生命的延续,他们认为自己有责任、也必须安排子女的生活。即便子女是一个30岁的好吃懒做的人,中国父母首先想到的是替他(她)承担一切,而不是鼓励他(她)去接受挑战创造生活。

像张氏夫妇那样帮孩子买房的“伟大”之爱当休矣,把孩子的生活交给孩子去过吧,把孩子该经历的统统加到孩子头上吧。在21世纪,中国的父母需要梳理与孩子的拧巴关系,重新思考该如何做父母。 (张永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