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许多残疾朋友希望“残疾人”的称谓能改成“残障人”,以此得到公民的平等与尊重。虽然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与时俱进地收录了“残障”一词,可“残废”依然牛皮癣般顽固地存在着。如第124页“残废”释义为“有残疾的人”;第475页“拐子”释义为“腿脚瘸的人”;还有“聋子”、“瘸子”、“瘫子”、“瞎子”……随手一翻,触目惊心!对残疾人的观念如此陈旧,竟难以看到社会之变迁,几乎可以说落后了时代20年。

对残疾人的态度如何,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198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1990年,《中国残疾人保障法》正式颁布。之前,就连因公伤残的革命军人都叫“残废军人”,这可属于严格的法律概念。近些年,曾经司空见惯的“残废”一词,渐渐淡出,很少使用,这是残疾人事业的进步,但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公众场合,“瘸子”、“聋子”、“瞎子”不时出现在某些社会名流的口中。

由于重残在身,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你们残疾人过于敏感,吹毛求疵。其实不然,“残废”等词看似客观,实则属于历史糟粕,是一种严重的偏见。因残而废的推导是站不住脚的,霍金很“残”,可他丝毫未“废”。

《现汉》是中国第一部权威的现代汉语规范型词典,是国内现代各类汉语词典的母典,对公众特别是对求知中的青少年的思想成长影响巨大,而那些“词语”在《现汉》的“合法化”还会成为广大师生的标准答案,以至在客观上造成对残疾人歧视的根深蒂固以及一种集体无意识。

因此,就词典面言,《现汉》急需“补课”,补上消除歧视、以人为本这一课。当然,笔者并非想将该词典中的上述词语简单粗暴地一删了之。像在网上的“维基百科”中搜索“残废”一词时,就会自动地重新定向、跳转,显示出更科学、更权威的“身心障碍”一词。而《现汉》则可在进一步修订时,从善如流,在“残废”等词的释义后,标注“本词含有轻蔑的意味,表现了对残疾人的不尊重和歧视,不宜这样称呼残疾人”。诸如此类,做到真正客观,并真正提升到文化的高度,不仅反映社会的文明进步,而且还引领社会进步。 (欧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