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上喜欢炒短线的投资者今后将被征以重税。财政部网站11月16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该政策,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

此次新规改变过去对股息红利“一刀切”征税做法,而是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征税。具体规定是: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个人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的税负变化随持股时间长短有所不同,持股超过1年的,比政策实施前降低一半;持股1个月至1年的,与政策实施前维持不变;持股1个月以内的,则恢复至法定税负水平。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