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继疆)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正值“光棍节”,按照“逢节必促”的惯例,商家们也是不遗余力地轮番促销,各大商场、专卖店热闹非凡。然而,在生意兴隆的同时,店员良莠不齐的素质无形中就被放大并呈现出来,市民曹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儿。

11月11日下午,记者接到市民曹女士打来的投诉电话,称自己在四一路361°专卖店看到商家的促销海报,进店买了两条39元的裤子,并开票交费,在店内转了一圈之后,想把其中一条换成另外一款19元的运动裤,在又交了19元货款之后,店员却怎么也不肯将之前购买的商品退掉。“店员说自己做不了主,要找店长。我让她联系一下店长,她推三阻四,居然说自己不知道店长的电话。”曹女士对此表示很不理解,“我连店门还没出,想换个商品,怎么就这么麻烦?”

记者闻讯赶到时,曹女士正在和361°专卖店的店员交涉,店员时不时忙着招呼新进店的顾客,就把话说到一半的曹女士晾到一边。从曹女士向记者出示的票据来看,一张金额是19元,另外一张却是一件19元、一件39元。记者向店内收银员了解情况时,收银员称,钱肯定没有问题,至于发票,因为当时人多,自己把票开好后,就放在桌子上,很可能是其他顾客随手拿错了。店员看到记者后,当即向上级汇报,并告诉记者:“店长在步行街店里正忙着,10分钟后赶过来。”待店长赶来并向店员了解情况后,对曹女士说:“公司有规定,本店特价商品售出之后概不退换。我们店员也不容易,因为开了票,要是退货了,店员就要自己承担这个费用,卖一条39元的裤子提成才0.3元钱。就为了一条39元的裤子,你还把记者找来。”再三交涉后,店长很不耐烦地说:“算了,我自己出钱买下这条裤子好了。”说罢就将100元钱扔在收银台上,让收银员找钱,并说:“就为了这点钱,还这么大张旗鼓的。我告诉你,我们361°是全国连锁的知名品牌,你就是到哪家店去买东西,开了票也是不会给退钱的。”

尽管此事已经得到解决,但曹女士仍然对此表示很气愤:“不说发票开得对还是错,钱多钱少也不是什么问题,就是店员的这个态度就很难让人接受。我去其他商场买衣服,人家都是一个星期内无条件退换的。商家做促销本来是件好事,可要是服务跟不上去的话,还不如不搞这些虚头。”

记者从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按照目前“三包”的规定,商品无质量问题不能强制要求商家给予退换,商家与消费者另有约定或承诺的除外。当然规定是死的,生意却可以做得更活,如果商家能够积极与消费者进行沟通,类似曹女士所遇到的问题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让广大消费者“高高兴兴购物,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