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孔晶晶)一男子向网友谎称自己是富二代,后又以虚构的买车、银行卡被封、为网友的亲戚安排工作等理由向网友借钱,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11月5日,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卢某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至5月,被害人余某在网上结识被告人卢某,卢某自称是洛阳市某集团董事长的儿子,在信阳负责一个工程项目。后卢某以虚构的买车、银行卡被封、为余某的亲戚安排工作等理由向余某借钱,余某先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共给卢某人民币8350元。后余某多次向其索要,卢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余某发现被骗后报警。案件审理中,卢某的亲属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卢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亲属主动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系初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