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险资新政,明确了保险资金可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根据对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信托公司2011年的年报数据来看,目前符合受托要求的信托公司共有16家。这当中包括平安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重庆信托等。

随着险资系列新政的出台,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首次对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和券商理财在内的产品开闸。由此业内预计,约有千亿元资金有望流入信托和券商,其中部分最终有望流入股市。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中,明确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通知中对各金融产品的基础资产、发行主体的资质提出了明确的限制和要求。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华润信托、平安信托等此前开发投向阳光私募的TOT(信托中的信托)产品时,认为这类产品的波动率与市场表现均符合险资的投资要求,曾有引入险资等机构资金的预期。据称当时信托公司虽向保险机构有过推介行为,但由于政策限制,目前此类TOT产品仍只是自然人或其他投资机构的投资标的。

值得注意的是,从保监会对信托公司的要求“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应当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来看,根据2011年末各信托公司公布的年报数据,目前符合该条件的信托公司合计有16家。这当中包括平安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重庆信托、中信信托、上海信托、江苏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华信信托、昆仑信托、中海信托、外贸信托、华宝信托、兴业信托、国元信托等。

(郭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