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差1元钱没有还,也按照全额消费计算利息。10月28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王某在中国民生银行透支11万元5年后要还44万元的案例。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国内除了工商银行外,绝大多数银行均采用这种全额罚息的方式。专家称,信用卡全额罚息属于“霸王条款”。
仅工行部分罚息
“不管你还剩多少钱没有还,银行罚息所根据的基数是你当期的所欠款项的总数,账单是1万元就按照1万元每天5毛钱的利息计算。”农业银行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据了解,银行透支利息通常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为全额计息,一种为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全额计息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也就是从消费之日起到还清全款日为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部分计息则是将到期未还部分计息。
据记者了解,除了工行,多数银行信用卡的罚息目前都是全额罚息。而工行在2009年就取消了信用卡“部分还款,全额计息”的方式,调整为“部分还款,部分计息”。
滞纳金制度不合理
此外,到期还款日截止,持卡人没还够最低还款额时,银行除按照规定计收利息外,还要对最低还款额未还够部分按月收取5%的滞纳金费用。对此,法律专家认为,滞纳金属于违约金的一种,有督促持卡人按时足额还款的作用。然而,如果收取的滞纳金超过本金,就明显违反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面对全额罚息的质疑,一股份制银行信用卡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额罚息符合国际惯例,而且这种计息方式也符合银监会规定。另有银行人士表示,对银行信用卡中心来说,持卡人未能按时还款,相当于是向银行做了一笔信用贷款,自然是要支付利息。目前循环授信产生的利息是我国银行信用卡利润的主要来源。(方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