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卢小龙)10月28日下午,2012年“信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信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审会召开。会上,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级人大代表、市级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委组,按照无记名方式对初评的候选集体、候选个人进行投票。

会上,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指出,评审环节的工作十分重要,希望各位评委牢记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定人选时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有关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拟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切实完成好自己的任务,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

评委们在认真审阅了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的简要事迹后,先后对各县区、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候选集体、候选个人和市直单位候选集体、候选个人进行投票评选。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投票情况,结合候选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向媒体征求的意见情况,从33个单位和38名个人候选对象中评审出22个拟表彰集体和24名拟表彰个人。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是我市拟通过树立一批新时期公务员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全市公务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大局,立足本职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勤政为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勇当中原经济区前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据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评审出的拟表彰集体和个人将于近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