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消息(张其辉 王淑娟)2012年2月6日,正值元宵佳节,可对于将近花甲之年且为“五保”户的孤寡老人乐老汉来说却是祸从天降,其乘坐的三轮车在赶集返回时被何某驾驶的轿车撞翻,导致严重伤残,从此瘫痪在床。

2012年7月3日,乐老汉的亲属代为起诉到息县人民法院,考虑到要缴纳几千元的诉讼费,立案时该院积极为其办理了缓缴诉讼费手续。八里岔法庭接办此案后,法庭全体同志第一时间来到乐老汉家里询问情况,了解案情,安慰乐老汉在家安心养身体,告诉他法院会尽快办理此案以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做完这些工作后,承办法官又马不停蹄地到何某等三被告家中调查案情做调解思想工作。

2012年7月30日,双方当事人当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几方面耐心做双方工作,主持调解。由于赔偿数目高,双方分歧巨大,被告的代理人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但法官仍以最大耐心和热情主持双方沟通、协商。经过法官的不断努力,双方均有让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约定了履行日期。在履行兑现的当天,法庭全体同志又把赔偿款立即送到乐老汉家里,并亲自交到他手中。乐老汉虽然瘫痪在床,但头脑清醒,他十分激动地说:“感谢法官,感谢为农民办实事的好法官”。

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法官为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息县法院办理的每个小小的案件中都得到了切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