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缙云有个姑娘李玉(化名)外貌端庄,家境富裕,大学毕业后外出经商。28岁未嫁,急坏了母亲。

去年6月一天,远房亲戚张大妈推荐了小伙程明(化名),说此人33岁,老实本分,吃苦耐劳,只是初中没毕业,家境也不富裕。

当晚薛晴与张大妈去见了程明,相当满意。她开门见山地对程明说,只要他娶自己的女儿,她出钱给买房买车。程明当下答应了。

身在外地的李玉对此毫不知情,去年年底,薛晴以生病为由,将她骗回缙云。一到家,薛晴就摊牌了:给你找了一好小伙,你们择日结婚吧。

李玉哪里肯从,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一句话,我就要嫁给一没见过面的男人?薛晴百般劝导无效,以死相逼,说你若不从,我就撞墙而死!

李玉只好妥协。在薛晴陪同下,李玉与程明去领了结婚证。

今年3月,两人举行婚礼。闹洞房时,按当地风俗,女方亲戚抢走新郎鞋子,新郎要拿钱来赎。可程明不肯出钱,为此与女方亲戚争吵起来。婚礼完毕,程明又要求李玉出钱送自己的亲友返程。

更极品的是,婚后3天,按风俗,新郎应陪新娘回娘家并送礼。结果,程明就买了点果冻当礼物。

两个新人毫无感情基础,男方爱钱如命。李玉彻底失望了,将离婚诉状递到法庭。但程明说:“真要离婚也行,但李玉要补偿我10万元青春损失费。”李玉只好撤诉。

几天前,李玉再次起诉离婚。经调解,程明同意离婚,前提是李玉一次性补偿他3万元。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