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岳姑娘在北京摆地摊,被抓住后宣布对她行政拘留5天。给她戴手铐的时候,她一急咬了民警的手,结果她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据雅虎网)

@走路踢到鬼:如果一个人没经常接触警察,当警察冲着你走来你能不紧张?首先说明我会。特别没见过世面的,当警察帮你戴手铐你能镇定自若?

@Even__Zz:如果您家门口成天被菜贩地摊贩堵着,您家门口电线杆上被贴满不孕不育的广告时您就不会这么说了吧!我想您这时就应该想到警察了吧!您觉得同情弱者就正义了?难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警察就活该被咬?警察也是人啊大哥!他们也是父母生养的!

@章立凡: 1.警方不偏激吗?摆个地摊处拘留5天,算治安案件吗?派出所何时改行当城管了?2.检方不偏激吗?咬一口就拘役4~6个月,出示了被咬警察的自诉证据,为何不出示执法现场录像?3.法院不偏激吗?交不起罚款就判刑8个月还“从轻”?

@专精海鲜饭30年:要维持规律和社会秩序最好的手段不是一味温情,而是加强再加强法律宣传,让大家都知道哪些事最好不做。我觉得国家应该多考虑对流动摊贩的疏导管理和温情管理,比如多个固定放摊位置,垃圾的清运和规范化执法等。可以向香港小商贩管理取经,那是善政。

(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