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李秋艳

家住淮滨县期思镇王营村的吴大爷今年60岁,上半年因患脑梗塞在当地镇医院住院治疗7天,按照正常收费应该交2000多元,结果出院时,医院只收了不到300元钱,这让吴大爷很是意外。以种地为生的他,家里并没有多少积蓄,几百元钱还好,几千元钱对他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记者电话采访他时,他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新农合就是好,没想到能报销这么多,确实减轻了我们农民的负担。”

吴大爷口中的新农合,就是近年来颇为引人注目的社会医疗保险中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自2003年开始实施以来,迅速发展并覆盖农村,为广大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难题。

据悉,新出台的河南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中明确规定,全省农民个人交费部分由30元提高到50元,同时,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提高到15万元。明显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和65%。同时,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10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按80%、90%的比例给予补偿,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吴大爷正是新农合新政策实实在在的受益者。

此外,我市各县区从2011年3月份起,全面提高了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两类6种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对凡患有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6种重大疾病中的儿童,新农合报销70%,民政补助20%,个人负担10%。其中河南省胸科医院和信阳市中心医院,对患儿个人负担10%的费用也由医院承担,切实让农村患儿得到实惠。

而且,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去年年底,我市参合农民在本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的,医疗费用补偿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补偿报销的方式;参合农民确需外转的,按照省市有关转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外转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据了解,新农合实施以来,我市参合农民逐年增加,2003年122.9万人,2007年529.9万人,2008年583.98万人,2012年除固始县外,参合人数多达520万人,参合率99.29%,报销金额和受益人数大幅度增加,2003年报销金额仅202.93万元,受益人数4.23万人次,2011年报销金额8.25亿元,受益人数627.53万人次。

今年是新农合实施10周年。10年来,新农合各项标准越来越站在农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为我国医疗保障事业的完善作出了巨大贡献,以新农合为代表的医疗保险也让更多的百姓病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