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见习记者 熊晓辉)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称,租房交水电费时房东任意加价,水电费大大超过了正常的水电价格,租户们对这种房东任意定水电价的行为敢怒不敢言。

调查:每度一元的电价很普遍

小周是刚来信阳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为了省钱,他与同事在信阳师范学院附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水电表是一户一表,上月房东催交水电费时,他发现用了12吨水,房东收了36元,用了79度电,房东竟收了79元钱。这个水价比正常价格每吨高了0.2元,电价则比正常价格每度高了近0.5元。记者走访我市各小区后发现,每度一元的电价在租房中很普遍,而水价则多少不一。

房东:爱租不租,价格不变

小周告诉记者,收取水电费时,他向房东表示了质疑,房东告诉他,电费这么高是由于近期电价涨价的缘故。记者调查后发现,租户向房东表示质疑时,房东多是以水电费涨价、电力损耗等理由敷衍,有些房东甚至直接告诉租户:“爱租不租,价格不变。”

记者拨打了多位房东的电话,问到能否按照市里规定的水电费价格收取费用时,房东都显得有些不耐烦,多位房东表示由于水电都会有一定的损耗,再加上安装的费用,在正常的水电费基础上多收点也属正常。

市供电公司:加收电费不合理,但是无权干涉

记者向市供电公司反映了房东任意加收电费的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电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房东向租户收取高价电费的行为已经超越了电力部门和电力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关系,变成了房东和租房户之间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此电力部门无权干涉。

针对电力损耗的说法,信阳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总表下安装分电表,电力确实会有一定损耗,但损耗很少,以此理由来加收电费是不合理的。

市物价办:加收水电费属个人行为,建议租户与房东先协商好价格

记者就相关情况拨打了市物价办12358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东加收电费属于个人行为,不涉及违法,房东的这种行为很难管理,建议租户在租房之前先与房东协商好价格。

期待:《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或将出台,房东代收电价不得加价

9月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受委托转供电单位、物业小区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不得提高电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根据这一规定,房东代收电费的行为将得到有效规范。